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包括“扩宽就业渠道”、“强化培育赋能”、“加强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保障”4部分内容,覆盖人群涉及全部农村籍退役军人和有志返乡入乡的广大退役军人。

《意见》明确了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创业就业的重点方向,包括到乡村重点产业创业就业、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等,为退役军人“指路”,充分发挥退役军人能吃苦、能创新、能领航的突出特质,在适合岗位、领域就业。通过引导参加学历教育、加强涉农类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农业创业培训,提升退役军人相关技能,为退役军人“夯基”,使其更好参与乡村振兴、实现人生价值。同时,对涉及人、钱、地等多方面的相关政策作了梳理和延伸,通过在财税、金融、生产要素等方面给予支持,为退役军人“助力”,解决退役军人在乡创业就业的困难。此外,要做好公共服务、提供配套支持、强化宣传表彰,给退役军人“服务激励”,让退役军人在广大农村舞台创业就业时眼里有路、心里有底、身上有劲。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意见》覆盖人群多,涉及全部农村籍退役军人和有志返乡入乡的广大退役军人,人数达上千万。政策也有所突破,如引导退役军人从事乡村教师、农业经理人、乡镇人民调解员等职业方面,首次明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如在农村整治用地指标使用方面,在原来的统筹安排中,首次突显“优先用于退役军人”;如在相关部门联合选树先进典型及表彰活动中,首次强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军人或积极招用退役军人的企业等。
在江苏,鼓励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已在多地践行。今年4月,淮安市“强兵兴业”工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人才培训班结业,来自淮安市淮安区的100名退役军人学员集训期满,奔赴广袤的乡村大地,在乡村产业振兴的舞台上书写人生新篇章。截至目前,淮安市已有1300余名退役军人进入村居(社区)“两委”班子,其中,303人走上了“兵支书”岗位,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从军营到乡村,从军人变身“兵支书”,不一样的天地,不一样的角色担当,优秀的退役军人适应了新“战场”,带领群众兴产业、奔小康。

张家港市早在2019年年底,市委组织部、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出台《关于实施退役士兵(士官)村干部培养工程的意见》,面向当地退役军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让退役军人村投身乡村振兴主战场。
在盐城响水县,目前该县152个村居中,退役军人村居干部达227人,实现退役军人村干部村村全覆盖。目前,已培养走上村居党总支书记岗位的“领头雁”24人。他们奋战脱贫攻坚战场最前沿,勇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力军。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国正)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