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安全敲警钟!13岁女生骑电动车酿事故

2021年08月21日 15:40:14 | 作者:庞开齐 吴非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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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下正值暑假,孩子们在开启暑假模式之后,外出时间也随之增加,而家长却因诸多原因,并不能随时在旁陪伴。然而每逢假期,却也是事故的高发期,原本应该快乐度假的学生,却因交通意识淡薄,发生了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

   

  8月19日15时15分许,徐州市交警支队鼓楼大队接到报警称:徐州市鼓楼区殷庄路淮海建设集团门口处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警情后,鼓楼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甘雪松立即率领队员驱车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小型轿车停在机动车道内,另有一辆电动车侧倒在一旁,一名女孩的腿部被压在电动车下,不能动弹,另有一名女孩面带血迹躺在机动车道内,民警随即拨通120急救电话,将两名受伤女子送往医院救治。

  后经民警现场询问得知,该两名受伤女子系初中同学,年龄均为13周岁,事发时,两名女生共同骑乘着一辆电动车,沿着殷庄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淮海建设集团门前时,因操作不当,与一辆蓝色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右转弯进出道路时,发生碰撞,致使事故发生。

  后经医院诊断证明:驾驶电动车的女生,眉骨轻微骨裂;乘坐在电动车后排的女生,胫骨骨折。

  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而驾车女生只有13岁,同时其还存在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进道路时,疏于观察,未确保原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的安全。故交警部门认定该机动车驾驶人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随着暑期接近尾声,徐州交警提醒再次就暑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提醒广大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由于未成年人自控能力相对较差,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淡薄,喜欢追求刺激,在驾驶过程中如遇突发交通状况,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呼吁广大家长和学校应当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自行骑电动车上路,并对此进行监督。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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