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督查激励导向,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营造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江苏省财政下达2020年度生态环保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6600万元,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生态建设成效明显的南京市、盐城市、泰州市、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市高淳区、太仓市、盐城市大丰区、射阳县、兴化市9个地区按照每个设区市1000万元、每个县(市、区)600万元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