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一对夫妻经营烟花爆竹多年,明知国家严禁私自销毁拆解烟花,却明知故犯引发爆炸,导致两死两伤的惨剧。昨天(8.17)下午,通州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2020年5月,南通炜华烟花有限公司储存仓库被张芝山镇政府依法拆除,公司法人,也就是被告人张某、施某夫妇将部分烟花储存至金新街道麒麟村沈某的厂房内。后因沈某要收回厂房,2021年3月,被告张某夫妇安排5名工人将该处厂房内的烟花进行私自拆解销毁。工人陈某在拆解过程中引起火星,致烟花发生爆燃,事故造成两死两伤。


被告人施某在法庭上辨称,在拆解烟花时,第一天他都是在现场监督的,工人很小心,第二天自己没注意,工人就是用空心砖敲砸烟花爆竹,自己看到后就阻止了他们,没想到自己刚出去事故就发生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施某违反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零距离》记者/路辉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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