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南通市通州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审理了一起虚假销售白糖的诈骗案,诈骗金额高达23万余元。


2020年3月,被告人陈某在网上发布出售白糖的虚假信息,后又在网上租赁了“广西四四春商贸有限公司”“广西昮铎宰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质检报告、对公账户等企业资料,被害人找到陈某后,陈某通过发送这些证照资料和虚假的产品照片,以此获得买家信任,先后骗取南通、吉林两家公司给付的货款,共计237400元。


法庭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犯罪数额巨大,当庭判处陈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张秀秀 编辑/赵梦琰)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