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南京市医保局优化了“长处方”,减少了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的出门次数,降低病人反复就诊可能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滨介绍,“对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以及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一次性取药量可以放宽到12周,同时对临床诊断明确、病情控制平稳、用药方案稳定、患者用药依从性良好,需长期使用同一类药物的患者,一次性取药量参照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执行。”

疫情期间,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到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不用从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就可以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在住院方面,疫情期间参保人员病情符合住院收治标准,但受疫情影响医院无法提供床位的,参保人员在留观室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标准报销。陈滨介绍,“由于医院停诊或社区封闭管理,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非定点药店看病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报销比例报销”。

南京市参保人员在外地就诊,因隔离或封闭无法到定点医院就诊的,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在定点医院就诊予以报销。此外,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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