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没有人能够置身事外。就在大家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却有一些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这些行为将面临怎样的处罚?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点您了解多少呢?
近期,扬州公安机关查处了一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64岁的毛某宁擅离南京到扬州,频繁活动于棋牌室。8月3日,扬州警方通报,毛某宁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毛某宁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正在南京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接受救治,毛某宁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一明明知道自己来自于风险高地区,到外地后没有按照要求隔离,进入公共场所,放任传播的风险。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凌建豪说。
还有个别网民在疫情期间造谣滋事,在网上大肆散布谣言。 8月4日,在南京市举行的第15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发布会上,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秉德介绍,截至8月3日,南京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涉疫案件37起,依法处理各类人员39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10人,行政拘留8人、罚款警告11人,批评教育7人。 这其中包括,7月22日晚,33岁的南京女子贺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检测出我有新冠、阳性”“本人在夫子庙上班接触的人多”等不实信息。

此外疫情期间, 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偶有发生,7月27日,李某欲从江北新区某小区已被管控的大门进入小区,被值班工作人员制止,李某遂打击工作人员头部数拳。7月29日,李某被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7月27日,陈某进入栖霞区某小区时,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码,并殴打社区工作人员。7月28日,陈某被栖霞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现在都要求戴口罩,进出小区出示健康码,有的人出于利益考虑不出示健康码,在防疫人员要求情况下,仍然拒绝甚至动手,这个在法律上就涉嫌寻衅滋事。”凌建豪说。

律师表示,若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涉嫌违反《刑法》规定,触犯妨害公务罪,轻则单处罚金,重则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市民要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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