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台风“烟花”的影响,出行受阻,案件当事人无法到法庭参加诉讼,怎么办?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急当事人所急,根据当事人情况及时改变庭审方式,将诉讼服务从“线下”搬到“云端”,引导当事人采取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方式。近日, “云”上成功调解处理了两起纠纷案件。
7月26日下午,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通过互联网“云上法庭”开庭程序,成功连线因台风影响滞留在浙江舟山的被告王某,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9年7月,常州某电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以公司和个人的名义,通过建设银行网上电子渠道“小微快贷”,向建行常州分行借款16.4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但是借款到期后,王某只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不到13万元,未按合同约定还清所有借款本金和利息,于是被告到钟楼法院。本案原本昨天开庭,被告王某打通了主审法官刘建军的电话,表示自己前段时间去浙江舟山出差,准备返回常州时,突然遭遇台风,有关高铁停运,无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 刘建军:“当事人他跟我们打电话联系,就说他因为他出差去浙江舟山,因为突遇到台风“烟花” 就无法正常的回来参加庭审,因为高铁已经都停运了,他跟我们联系了之后,我们考虑到也是一种文明司法,方便当事人诉讼,我们就及时跟原告当事人联系,原告也同意法院通过云庭审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承办法官确认当事人安全后,通过视频连线,耐心指导双方在线开展调解工作。历时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通过法官反复沟通,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线达成调解协议,顺利案结事了。王某同意8月15日前,将剩余的货款和利息一次性还清。
7月26日上午,法官刘建军还运用“云上法庭”调解一起某餐饮公司诉张某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这起纠纷中,餐饮公司认为不应支付张某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故诉请法院,要求判如所请。因张某在老家东台,受台风“烟花”影响无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经承办法官与双方沟通,张某同意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因双方在庭审中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同意案件择期宣判。

这两场纠纷成功的调处,打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真正做到运用高科技成果,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当前,钟楼法院正在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将现代科技融入到法院的工作中,司法为民。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刘建军说:“现在无论是因为疫情还是因为特殊情况,这个台风等特殊情况,导致当事人无法按时到定参加诉讼的,在征求当身双方意见之后,我们都通过智慧法院这种形式,通过云上网络开庭等形式了,来方便群众诉讼,这也是司法为民的一种举措。”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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