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今年第六号台风“烟花”影响,江苏省水上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切实做好台风“烟花”防御应对工作。
截至目前,我省太湖、洪泽湖、骆马湖、石臼湖、邵伯湖等湖区已全部封湖,内河船舶、水上游览经营活动船舶已全部禁航、停航,水上水下活动已全部停止作业。所有进入我省辖区内河水域的船舶需就近选择安全位置停靠(桥区、湖区水域禁止锚泊),全省19个长江汽渡临时停航,全省乡村渡口全部停航。
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按照《南京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于7月25日10时30分起,确定南京市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升级为Ⅱ级应急响应,并对辖区内河水域(长江除外)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时间从7月25日10时30分起至Ⅱ级响应解除。管制要求内河船舶禁止航行,水上风景旅游区游览船停航,水上水下活动停止作业。管制期间所有进入南京内河水域的船舶就近选择安全位置停靠(桥区水域禁止停靠)。此外,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五支队六大队党员和一线执法人员组成党员突击队,冒雨前往一线引导船舶有序停靠在秦淮河远调码头,为困难船员捐赠口罩等防疫物资。26日一大早,又义务为船员们采购油米、水果和新鲜蔬菜等生活物资。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要求骆马湖封湖并撤出湖区所有船舶、人员,辖区船舶全面停航,停止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渡口停渡,停止一切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新沂市地方海事处积极应对,迅速落实相关措施。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则及时对高速公路路面、公路用地内的标志标牌、广告设施、桥下以及桥下涵洞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并在收费站、服务区等场所对客货车和危化品车辆做出安全提示。
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布2021年第1号航行警告,自7月25日18时起,京杭运河邵伯湖3#至10#标航段实施恶劣天气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台风影响期间禁止一切船舶通过,所有船舶选择安全水域停靠。并与国家海事和苏北航务处联动做好六圩口门水域出江船舶管控,禁止小型船舶出江下行。扬州市区瘦西湖、古运河等旅游船舶暂停运营,辖区所有渡口停渡。
因台风路径发生变化,对长江镇江段影响加大,为保障长江船舶安全,镇江海事局征润洲海事处要求停泊在长江定易洲锚地的20余艘长度小于50米船舶,按照就近原则立即进入京杭运河谏壁河口与六圩河口避风。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7月25日晚20起,安排海巡艇至六圩河口,现场协助做好进六圩河口的船舶管理,与长江海事一同维护船舶安全进入运河避风,有序维护至港池停靠,并用电台通知所有船舶加固缆绳,加强值班值守。
常州市交通执法部门发布辖区水域(长江除外)临时交通管制通告,水上风景旅游区游览船停航、船舶禁止航行、水上水下活动全部停止作业,所有进入常州辖区水域船舶就近避风区域停泊。执法艇全部出动不间断巡航,发现航行船舶立即就近安排锚泊,同时通过甚高频喊话,督促船员加强值守,保障停泊安全。截止目前,协助辖区139艘单机船舶,17条船队妥善锚泊,成功救助舵机失灵船舶1艘。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田甜 通讯员/苏交执法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