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听证会,本次听证会聚焦公众较为关心的如何设置电梯最低保修期、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进电梯、如何破解电梯“老龄化”等问题展开。其中,能否立法禁止电动车进电梯引发了大家的热议。
7月20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听证会
参与本次听证会的共21名代表,包括了房产、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职能单位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等。
记者从立法听证会上了解到,仅7月11日一天,南京市区就发生了4起电动车火灾事故,其中2起发生在居民家中。距离成都发生的电动车在电梯内起火的惨剧间隔并不久,电动车推车进梯入户的教训似乎还不够。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二级调研员虞登章建议,是时候从立法层面规定电器制造商采用AI技术对危险乘机行为进行识别和控制了,也就是在电梯内引入智慧系统,只要电动车一进入,电梯智慧系统就能自动识别并立即停止运行,眼下南京不少小区已经采用。
不过,电梯使用代表,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师,江苏省物业管理专家库电梯专业成员刘学勇从电梯运行效率的角度出发,并不建议加装感应检测设备,“此举会改变电梯的正常运行功能,降低电梯的运行效率,增加电梯设备潜在的故障发生率,应加强物业管理企业在其中的作用。”
听证会上,不少参与人还提到,电动车爆炸的本质是电池的质量问题,最根本的解决方案应从电池厂家入手,而不是对市民立法禁止。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法规处处长丁淑琼说:“要让电动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企业充分地竞争,来提高所生产的电池质量,这是市场自然选择的问题,政府部门应做好监督。”
听证会上,市民代表,77岁高龄的李金凤老人发言
市民参与人李金凤老人从自身体验谈到,电动车停车难、充电难、怕车被盗是造成“电动车进电梯”的主要原因,要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配合加强老旧小区的出新。“在出行的配套工程中有重建或者申请新建楼栋的公用停车棚,每栋楼可建1至2个可关闭上锁的停车棚;小区物业在每个停车棚内加装1至2个公用充电充电桩,刷卡或投币一块钱,业主们互相之间协调好,基本上可以解决停车难和车子被盗的问题。”
听证会现场
十年来,南京电梯的保有量大幅度上升,全市目前电梯总量超11万台,其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乘客电梯已达5323台,占全市乘客电梯总数的5.7%。
据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统计,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困人故障率相对较高。对于这些老旧电梯的处办法置,也是此次立法听证会上的一个焦点问题。
电梯“老龄化”问题,尤其是对存在无法消除的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修理价值的电梯,条例草案提出由电梯所有权人依法办理报废手续。但是,该如何判断电梯是否需要强制报废,又由谁来承担强制报废的费用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二级调研员虞登章建议参照北京市做法,建立电梯强制报废机制,“将属于多个主机检验不合格,或者使用大修超过三次以上等情况,且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给予强制报废”;并立法规定“定期更换资金”,“建议设定政策法规,在高层住宅房屋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提取定期更换资金,更换的费用由业主自筹、维修基金、政府补贴、企业贴付等各种方式筹集,该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可以更换电器。”
在判断电梯是否需要强制报废的使用年限上,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磊表示,不用这么绝对,可以参照汽车年检的办法,只要电梯通过年检便可以继续使用,“因为报废最终还是要由使用单位或消费者出钱更换,要合理地去考虑这一问题。”
听证会参加人、江苏致邦(自贸区南京片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磊发言
关于报废资金的来源,两位市民参加人——南京瀚元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监陈金浩、南京市第二幼儿园教师孙莉均表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使用物业的专项维修基金,政府或其他单位可以给予使用人一定的补贴,如果没有专项维修基金,或者是资金不足的,可由电梯所有人承担相关费用。
此外,关于电梯最低保修期限,新修订的《条例》计划通过适当延长最低保修期限来保障业主权益,此举得到了大多数市民代表的赞同,有的直接提出“最低保修期限设置为五年最为合适”,因为不少小区后期装修时,开发商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等房屋交付时,电梯实际上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居民实际享用的原厂保修服务期限较短。
历时3个小时的听证会,各方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这些意见和建议将会一一梳理后提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作为讨论的参考意见。南京市人大法制(工)委将在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最后形成审议稿,拟于8月初提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刘正则 摄影/肖日东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