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7月20日)获悉,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21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江苏省司法厅组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卷抽查活动,从沿江八市及其所辖沿江县(市、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的1202件行政处罚案件中随机抽取48本卷宗,由八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骨干交叉评查。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抽查情况看,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各级执法机关均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较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案卷质量较好。
今年以来,江苏各级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重点任务,对长江流域禁捕、长江河道非法采砂、长江生态环境破坏、船舶未正常使用防污染设备等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多部门同步巡查执法,推动上下游、左右岸联合开展“打击长江刀鲚为重点的非法捕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回头看”等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全省已组织联合执法、明察暗访等相关行动4000余次,清理取缔违规渔具4600余件、涉渔三无船舶126艘,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532起,江面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高涵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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