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11时30分左右,徐州市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首羡中队民警巡逻至辖区首王路8公里处时,发现路边河道内有一名男子在用电网捕捞,民警立即上前将男子当场抓获。

经询问,该男子张某,山东省鱼台县人,听说最近蚂蝗价格上涨,今天早上专门开车从邻近的山东省鱼台县来到丰县首羡镇,采用遛乡寻河的办法,用电网捕捉蚂蟥到市场上卖钱,不料被巡逻的民警撞个正着。


目前,张某因涉嫌擅自安装、使用电网捕捞被移交至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民警提醒: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在河里捕捞,会对河道内的生态系统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这种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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