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肢残二级无法到庭 法官上门在餐桌边开庭

2021年07月16日 15:47:15 | 作者:冯珂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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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 记者从常州法院获悉,近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当事人赵某家中举行:庄严的国徽安放在餐边柜上,一张餐桌、几把椅子,钟楼法院法官王玲和书记员荆远、双方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组成了一处临时简易法庭。这是一起离婚诉讼案件,原告王某、被告赵某,他们原本是一对夫妻,还育有一个孩子,目前孩子尚未成年。

  顶着超过35℃的高温天气,把这起原定于在钟楼法院开庭的案件搬到当事人的家中,是有原因的。当天上午,当事人赵某的母亲吴阿姨找到了王玲法官,吴阿姨神色忧伤地告诉王玲,儿媳王某要和儿子赵某离婚,可是赵某肢体残疾,无法正常到庭参加诉讼。

  本着“多为群众办实事,不让群众多跑腿”的想法,王玲立即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征得同意之后,决定将开庭地点搬到赵某的家中。庭审中,法官了解到,婚前,王某、赵某分别在不同的城市,他们因网络游戏而结缘,后来组建了家庭。谁料想,曾经牵起他们一线姻缘的网络游戏,成了他们婚后感情的绊脚石:已经成家的赵某仍然沉迷于游戏不可自拔且常常夜不归宿,日常没有很好地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导致两人渐行渐远,感情产生了裂痕。

  2017年,一起变故加剧了二人之间的裂痕:赵某接受了开颅手术,术后肢体残疾二级,只能靠政府低保维系日常生活,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王某肩上。王某迫于压力离开常州回老家工作、生活,时间一久,王某觉得这段婚姻无以为继,便向法院起诉离婚。

  说起即将成为前儿媳的王某,赵某的母亲吴阿姨眼圈红了:“我儿媳人很好的,是我儿子不要好。”案件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其他争议逐步达成了一致,唯独对小孩的抚养权僵持不下。赵某表示孩子自小一直在常州生活,舍不得孩子;孩子也跟王玲法官讲,自己舍不得爸爸和奶奶,想留在常州。

  看着眼泪汪汪的孩子,王玲心里五味杂陈。判定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为优先考量,虽然目前王某身体健康、赵某肢残,看起来王某的抚养能力似乎更有优势,但孩子从小跟着爸爸、奶奶一起生活,在常州读书,生活圈子也在常州。

  考虑到孩子的想法,再综合孩子目前的生活和受教育情况,王玲法官决定把抚养权判给肢体残疾的赵某。宣判之前,王玲法官特意和王某进行了最后一次谈话,王某也主动提出愿意将孩子的抚养权让给赵某,并希望不要以判决方式结案,以免伤了孩子的心。最终,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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