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如何分类建设?江苏有了标准!

2021年06月30日 17:43:55 | 作者:高涵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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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6月30日)获悉,江苏省司法厅出台《江苏省司法所分类建设标准(试行)》,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水平,优化基层司法行政资源配置。

  根据乡镇(街道)常住人口、辖区面积、经济发展状况、法治需求等因素,江苏省将司法所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标准》明确了三类司法所五个方面共52项标准。

  其中,大型司法所要强化“2+1+N”体系建设(县级社区矫正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组织+N个业务功能区),推行所务公开、弹性工作、流动服务、民情恳谈、分析研判、绩效评价等工作制度,有条件的要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公职律师)1人以上。

  中型和小型司法所要强化“1+1+N”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组织+N个业务功能区),推行所务公开、分析研判、绩效评价等工作制度。

  大型司法所与中型、小型司法所要建立片区共建机制,构建“协作密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共享格局,形成县域范围内“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辐射引领、各具特色”的建设局面。

  根据《标准》,大型司法所以争创全国或全省一流司法所为目标,坚持高规格建制,高标准建设,在司法所规模化、标准化、模范化中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型司法所要在挖掘优势以及打造亮点上下功夫。全省要立足功能特色化、区域多元化、定位精准化,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实绩、有口碑的“特色司法所”。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高涵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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