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10时30分许,徐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梁寨中队民警,根据全市公安机关“汉风行动”夏季治安查控要求,在X308范大路范楼街段执勤时,发现对面驶来一辆绿色皮卡车有躲避检查的嫌疑,这一反常举动迅速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欲接近该车时,驾驶人停下车后迅速下车离开,瞬间已离开民警视线。

经对车辆检查,该车例行检查后发现,车上没有粘贴有效的年检标志和保险标志,且车厢内装有一大型塑料桶(容量1000升),装有加油设备一套,桶内还盛有少许柴油,散发着浓重的柴油味。

经网上查询比对,该车无任何登记信息且该车悬挂的系其他机动车号牌,粘贴的年检标志也是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整车车况较差,车辆不仅无任何手续,还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及检验合格标志。

如此破烂不甚的车况,竟然还要非法运输柴油,如此大胆行为让执勤民警惊出一身冷汗,所幸该严重道路隐患已被执勤民警及时消除。交警在这里向该车驾驶员进行喊话:请尽快携带相关车辆手续到丰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的,将给予五千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汽油、柴油这类危险化学品,私人不允许储存、运输、买卖,散装运输必须用专门的车辆,并配置安全防护装置,同时在运输过程中有严格的管理规定,私自运输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燃烧和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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