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2日),记者获悉,完成对100多辆客车查封任务的扬州邗江法院执行局干警终于松了一口气。此前,因购车款迟迟未能结清,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购买的300多辆客车进行保全,保全金额达4500万元。

这300多辆车分布在不同的省市,法院通过在车管所登记车辆信息等手段,禁止对其进行买卖和转移,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尘埃落定之后再作处理。但是就在上周,邗江法院执行局得到消息,被申请人正打算将位于湖北十堰的100多辆客车秘密转移,并且已经有所行动。情况紧急,邗江法院法警队立即部署警力,协助执行干警前往湖北十堰当地对车辆进行现场查封。

驱车900多公里抵达现场后,干警发现,其中一部分客车的车身果然已经被喷涂了颜色不同的油漆,打算“变装”处理。干警立即将其叫停,在法警队的协助下,将车辆查封,并联系车辆保管方到现场协商。由于车辆保管方态度消极,不愿意再看管这100多辆客车,干警又立即着手联系当地有资质的公司,希望能对这批客车进行保管。
终于,经过多方协调努力,今天上午,保管单位成功到位,法院也就车辆的保管事宜与其达成协议,这100多辆客车被安置在3处进行保管,“一旦被申请人有转移、挪用这批车辆的迹象,请一定要及时通知我们,并尽可能拖住他们,等我们到现场后再处理。”
与此同时,法院干警也向被申请人单位释法明理,要求其明确私自转移被保全财产的法律后果。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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