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21时许,徐州交警云龙大队七中队民警温全红在津浦路上设卡执行酒驾清查行动,发现一辆悬挂教练牌照的白色轿车缓慢驶来,在对驾驶员用测酒棒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喝酒了。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桑某某做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鉴于该车是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
经了解,中午教学收工后,桑某某有些疲惫,便喝了两瓶冰镇啤酒解乏,晚上需要接孩子回家,觉得体内酒精应该已经代谢完,但是发现前方有交警查酒,由于心虚立刻减速靠边企图躲避。

民警对桑某某的酒驾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身为一名驾校教练,更应该以身作则,给学员树立正确的驾驶员行为规范。酒后驾驶教练车,不仅会丢掉了饭碗,还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桑某某身为驾校教练,酒后驾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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