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4日)上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和十大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

公报显示,2020年苏州大气、水环境质量均达“十三五”以来最优,超额完成国家和省年度目标任务,PM2.5浓度实现2013 年以来“七连降”,地表水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大幅提升,国省考河流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首次达到100%,太湖连续 13 年实现“两个确保”。土壤、噪声、辐射环境质量以及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此外,2020年,太仓市、昆山市获评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相城区获评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全市12个镇(街道)、15个村(社区)成功创建第三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村(社区)。

据了解,2020年苏州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1万人次,检查企业2.95万家次,行政处罚1581件,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开展非现场执法8000余次。查处全国执行国家VOCS无组织排放新标准第一案。环境信访量较去年下降45.3%以上,12369热线受理有效投诉较去年下降45.8%。
同时还出台企业环境管理服务“苏环十条”,推动政府、企业及社会环境共治共享,产业发展和环境改善良性互动。优化审批服务,实施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审批时间缩短至1天。开发应用企业“环保自检自纠”管理平台,实行“一证三图+N码”。建成3个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项目。
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方面,苏州还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标准“三统一”。牵头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应对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三地联合全要素综合应急演练”。
发布会上,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还通报了“苏州市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十大典型案例”。苏州综合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用电监控、机动车检测视频监控、危废管理等系统和平台,积极开展走航监测,辅以无人机、无人船以及卫星遥感、卫星地图等科技手段,将4000余家重点企业纳入非现场监管范围。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超标排放案等。
附:“苏州市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一、危废管理系统大数据分析
(一)苏州市运用“危险废物管理系统”破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二)苏州市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查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三)常熟市根据“自动监控预警”查处某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案
(四)苏州市运用“自动监测大数据分析”查处某污水处理厂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三、企业用电工况监控系统
(五)相城区运用“用电监控预警”查处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治污设施用电量连续5小时为“零”案
(六)昆山市运用“用电监控预警”查处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案
(七)省、市、区根据“用电监控预警三级联动”查处苏州高新区某精冲有限公司废气直排案
四、大气环境走航监测
(八)太仓市根据“大气环境走航”监测结果查处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案
(九)张家港市运用“走航监测”查获某企业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案
五、机动车检测机构非现场执法
(十)苏州市通过“机动车监管平台”查处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报告案
(来源:江苏广电苏州中心站/耿昊东 房崇逸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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