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车夺命盲区惹祸,驾驶员野蛮驾驶获刑

2021年05月23日 15:48:17 | 作者:冯珂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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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建设离不开渣土车、工程车这些运输车辆,但一旦野蛮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带来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今天(5月23日),记者从扬州警方获悉,近日,仪征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仪征法院,在网络平台对发生在仪征市的一起涉混凝土搅拌车的重大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直播。经法院判决,涉嫌野蛮驾驶的大车司机苏某某受到了法律严惩。

  今年4月18日下午5点15分左右,仪征市辖区内发生了一起大型车辆重大交通肇事案。苏某某驾驶混凝土搅拌车沿仪征市302县道由东向西行驶至345国道交叉路口处,事发时段路口非机动车较多,而苏某某驾驶大车右转弯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大车与沿302县道由东向西直行行驶的糜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事发后,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案件调查,仪征检察院依法对苏某某批准逮捕。经仪征检察院提起公诉,仪征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今天的庭审现场,苏某某对自己的驾驶行为后悔万分。庭审阶段,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驾驶重型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幅度内予以处罚。

  “苏某某没有尽到安全观察义务,野蛮驾驶行为直接导致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结合被告人的驾驶车型、引发事故的原因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苏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这起事故的发生与工程车辆存在视觉盲区有关,而受害人骑车时距离工程车太近,不知不觉中危险就降临了。”警方提醒,市民出行时,请远离大货车盲区。

  公安交警部门还告诫所有渣土车、工程车等重型车驾驶员,由于自身车辆体积大,若野蛮驾驶,通过四岔路口时不减速慢行,易发生恶性交通事故。

  “作为企业方面,不能只顾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要把交通安全和司机文明驾驶教育作为第一要务,不间断加强管理培训。”仪征市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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