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宿豫区法院为60余名申请执行人发放经济补偿金49万余元

2021年05月21日 10:08:17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ca5808e6c77347cf8f9b893708894a6e 32095821 2021-05-21 10:08:17 /a/20210521/ca5808e6c77347cf8f9b893708894a6e.shtml

  今天(5月21日),记者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法院执行局通过集中发放执行款的方式,向60多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49万余元的经济补偿金。

  “请你把那个钱数,还有那个银行账户核对一下好吧,好的。钱数没有问题啊?没有问题。”在宿豫区法院执行局二楼,24名申请执行人按顺序依次与执行干警核对信息,办理案款领取手续,执行局将以转账方式将钱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中。据了解,原宿迁市某国际会议中心在2019年11月份因为更换承包人,导致不少原中心工作人员失业,按法律规定企业应当支付失业员工的工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可企业并没有按规定支付。申请执行人陈庆秋告诉记者:“说实话那里面所有的物品,真的是我们就是费了很多的,说不上心血吧,但是汗水、泪水我觉得都有。感觉就是挺寒心的,才会走到这一步,不是寒心的话,也不会走到这一步的,干了7年的时间。”

  2020年7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企业信息进行了查询。宿豫区法院执行局案件负责人李磊介绍:“经过我们查询之后,发现这个企业,因为之前涉及到被执行案件比较多,企业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车辆以及银行账户均被其他案件给冻结了,所以说,造成了这个案件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好的一个执行措施能够将这个案件执行到位。”

  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执行局工作人员终于发现原企业其中一个股东名下有一家企业正在经营,便立即前往进行沟通。进行了多次的协商,最终得到了一个解决结果,由相关联公司代这个被执行公司将所欠的工人工资全部予以发放。李磊介绍:“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企业一定按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员工的各种的权利要予以充分的保障,如果一旦对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侵犯的话,最后我们肯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公司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来督促他们履行案件义务。”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宿豫台 编辑/李时)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