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17时许,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淮海国际港务区大队二中队民警在322省道37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蓝色轻型普通货车有超载嫌疑,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发现张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拉的铁屑,遂对其进行称重,结果为14440Kg。
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显示该车总质量为4400Kg,超过了10040Kg,核定载质量为1090Kg,超载达1000%,涉嫌严重超载。
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张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张某对其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再也不超载驾驶车辆了。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