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南京秦淮区双塘街道综合执法局一中队在巡查至外秦淮河集庆门至赛虹桥段时,发现一名老人正在用网兜捞鱼。执法人员当即予以制止并查处。
执法人员现场对捞鱼网兜证据保存,并当场开具先行保存单,当事人杨某来到综合执法局接受相关处罚。
依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使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予以相关处罚。最终对杨某予以100 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同时进行批评教育。
这是今年南京主城区涉渔行政执法首期案件。据悉,从今年3月24日起,受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双塘街道办事处对秦淮河沿线涉渔六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委托执法,时限到2030年底。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