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南通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由如皋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的“姚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犯罪嫌疑人姚某在深圳被抓获带回。

2017年年底,如皋某能源公司与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签订煤炭供需合同一份,约定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供应如皋某能源公司煤炭约5万吨,但在如皋某能源公司向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预付货款500万元之后,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却迟迟未按约履行义务,致使煤炭供需无履行必要。
2018年初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退还如皋能源公司货款300万元,对于剩余款项却迟迟未付。2019年年初,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向如皋某能源公司出具款项给付承诺书一份,姚某系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总经理,他作为担保人一并签字确认。承诺书签订后迟迟未有款项给付,如皋某能源公司诉至如皋法院,法院审理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深圳某电子商务公司和姚某再次违约,如皋某能源公司向如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在执行人员电话告知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财产申报令、限制消费令后,其拒收法院专递送达的执行文书。执行人员查找到姚某审理中确认的送达方式并通过代理律师督促,这才迫使姚某”现身”,向法院邮寄告知其送达地址。
收到姚某邮寄确认的送达地址后,法院又向其送达了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罚款决定书等文书,姚某一直未依法履行。
根据调查,如皋法院于2020年3月17日对被执行人姚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但被执行人姚某在法院对其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况下,于2020年3月底在中国建设银行新开立账号,经查询该账号发现,在2020年5月12日存在俱乐部消费记录,另经查询被执行人姚某另一银行账号流水显示,有高尔夫球场消费记录,上述银行账号均存在同金额多笔开店宝资金转入记录,金额高达27万余元。

案件承办人做好前期证据收集工作后,如皋法院执行局将“姚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移送如皋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如皋公安侦查过程中,经与深圳公安通力合作,将姚某从深圳带回,下一步刑事案件即将移送检察机关。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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