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金融消费权利保护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和金融需求。4月27日,苏州中院举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会上,苏州中院、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与苏州银行业协会、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分别签订了《关于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合作协议》《关于加强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苏州中院将围绕加强分工协作、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完善金融和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机制、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建立沟通会商机制等方面,与各方协作联动,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便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化解金融纠纷,维护金融消费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地落实、高效运行,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将加强与各级法院、人民银行的联动,推动打造高标准的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建设高水平的纠纷调解队伍,形成高效率的诉调对接模式,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上,努力探索‘苏州模式’,形成‘苏州特色’。”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葛步明说。

当天,昆山法院、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揭牌。作为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标志着苏州金融纠纷调解步入更专业化、更多元化的新阶段。
近年来,苏州法院不断探索符合金融发展要求的纠纷解决路径、符合群众司法需求的司法服务模式,努力为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苏州法院将以此次协议签订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勠力同心、携手同行,共同为苏州不断提升金融综合实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说。
(来源:江苏广电苏州中心站/施志鹄 摄影/刘汐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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