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6日)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根据省高院发布的去年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权威数据,侵犯商标权的案件高居首位。今天,我们要说的这起案件就是一起侵犯商标权的案件,它涉及的品牌几乎是家喻户晓的。百度,大家都不陌生,是国内搜索引擎的知名品牌。这几年有不少经营者动起了“傍名牌”的歪脑筋,之前已经有“百度烤肉”“百度租车”等多个假冒品牌被判侵权,而南京的这家“激情百度酒吧”,历经近2年的诉讼,也一审被判侵权了。
2019年4月份,原告百度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南京发现了一家店招为“激情百度”的酒吧,他们对外宣传的网页、公众号上都突出了“南京百度”。查询这家酒吧的注册信息,证实是珠海的一家公司授权在南京开设的含有“百度”店名的酒吧。
原告代理律师邹凡称,“经过20多年的经营,百度已经是一个独特品牌,享有很好的知名度,构成了驰名商标,百度二字同时也是百度公司的字号和名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了,被告激情百度酒吧使用激情百度包括单独使用百度的行为都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商标权”。
在公证固定证据后,百度公司以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一纸诉状将“激情百度酒吧”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索赔310万。被告代理人称,“尽管在搜索引擎领域,百度有很高的知名度,但是百度这个名词并非自创的名词,在我国古代典籍中都有相关的词”。
被告坚持认为百度公司没有从事线下酒吧和餐饮经营,因此他们的经营活动不会对百度公司造成不正当竞争。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有攀附名牌的明显恶意,大众会误以为这是百度公司旗下的酒吧,因此一审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限期更换现有的企业名称和线上的广告宣传,并赔偿原告80万元损失。原告代理律师邹凡称,“宣判后,我们发现在大众点评和微信公众号上,被告在名称上已经做了修改”。
今天,记者再次去探访了“激情百度酒吧”,发现“激情百度”几个大字仍赫然出现在店招上。目前,判决尚未生效,在生效后被告如仍不按期变更店名,原告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