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边看到一只鸟受伤了,应该是保护动物,孩子在动物园看到过。”4月22日上午7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明珠派出所接到群众宋女士的求助电话,称在经济开发区泰墅园附近发现一只小鸟趴在路边疑似受伤,希望民警能帮忙找人救治。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在现场,民警看到该鸟眼球如黄色的玻璃弹珠,判断是国家保护动物猫头鹰,其体型较小,翅膀受伤无法飞行。为防止猫头鹰受惊吓乱跑导致伤情更加严重,宋女士找来了一个小笼子,先将这只猫头鹰放在笼子里。
民警随即将猫头鹰送到泰州市动物园,经过动物园工作人员鉴别,此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动物园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这只猫头鹰还是幼鸟,可能是天气恶劣,大雨导致其在飞行过程中导致翅膀受伤导致无法飞翔。
目前,这只野生猫头鹰已经交给泰州市动物园进行专业养护。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沈骁 薛苏阳 通讯员/郭坚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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