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4月22日)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继续帮扶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支持困难行业和中小企业克服经营困难、恢复元气、增强活力,经江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到2021年6月30日。
预计上半年将为仍在消化疫情严重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负近30亿元。下一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将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不断优化完善政策,帮助企业爬坡过坎、渡过难关。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