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8.3万彩礼后玩消失怎么办?法院判例来了

2021年04月13日 15:05:23 | 作者:冯珂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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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征市民老许经网络相亲平台结识了年龄相仿的女子阿惠,在阿惠的要求下,老许给了对方8.3万元彩礼钱作为结婚的条件,可对方事后竟避而不见。那么,阿惠该不该退还8.3万元的彩礼钱?老许通过法律途径能否成功追讨这笔彩礼呢?今天,记者获悉,近日,扬州市两级法院开庭判决了一起关于彩礼的案件。

  去年上半年,年过半百的老许在某相亲网络平台注册后,经网络红娘牵线搭桥,结识了同为仪征人的女子阿惠。阿惠和丈夫离异后,一人带着女儿生活,她将自己的感情经历一一告知老许。两人一见如故,两个月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我们都是奔着结婚过日子去的,你看什么时候我们去把结婚证领了,再办几桌酒席。”老许向阿惠表明心中的想法。几天后,阿惠答应了老许,同时提出了要求,“我现在到处打零工,工作不稳定,这样吧,你拿出10万元作为我们今后的养老金。”

  “就这么定了,结婚的事可不能反悔啊。”老许没有犹豫便答应了阿惠的要求。第二天,老许将8万元交给了阿惠,一心想着筹备接下来的婚事。

  6月中下旬,老许再次联系阿惠时,对方却挂断了电话。老许心里起了疙瘩,最终通过网络红娘才联系上了阿惠。

  可红娘的回信让老许有些不放心,“阿惠说了,你再转账给她3万元,她就同意和你结婚。”后来,阿惠同意降低要求,只要老许再给她3000元购买电动车,她就答应结婚。这一次,老许还是满足了阿惠的要求,给她置办了一辆电动车。然而,当面临领证等现实问题时,阿惠还是选择了逃避。老许心急如焚地寻找女友,可阿惠再也没有露面。

  老许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对方套路了,“她压根没想和我成婚,而是看上了我的财产。”此后,老许想尽各种办法,都联系不上阿惠。老许多次向阿惠催要8.3万元彩礼钱,可对方仍置之不理。7月的一天,老许向警方报警找到了阿惠。当着民警的面,阿惠承认曾收取了这笔钱,可就是不愿返还。

  于是,老许来到仪征市人民法院,一纸诉状将阿惠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后,阿惠不服判决向扬州市中院提起上诉。日前,经我市两级法院审理判决,这起婚约财产纠纷落下帷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左右,原、被告通过网络平台相识、相恋,被告向原告索要彩礼100000元,原告实际给付被告83000元,随后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未登记结婚。

  法院认为,根据本地风俗,彩礼是男方给付女方的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财物,其以将来保证成就婚姻为前提条件和基础,而不仅仅是男女双方在婚恋关系中的相互财物赠予。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对于彩礼数额的认定,根据原告提供的对账单、接处警视频及原、被告当庭陈述,礼金认定为83000元。庭审中,原告自愿作出适当让步,要求被告返还73000元即可。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73000元。

  “在这起婚约财产纠纷中,原告自述自己有种被欺骗的感觉。”法官说,很难界定女方是否有骗婚的动机,但要提醒市民的是,网络相亲存在很大风险,涉及支付彩礼等经济问题时,一定要谨慎转账。法官还提醒,若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等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可通过打官司途径追讨经济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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