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茅台酒价格一路高歌,不论酒的知名度还是价格,都是在白酒中遥遥领先。作为市面上最受消费者欢迎之一的白酒,网络电商平台以及各大商超开始放开“茅台”酒的销售和抢购,其销售终端价格远高于出厂价格,存在较大套利空间,不少不法分子瞄准了这块肥肉,做起了不正当的事情。昨天(3月29号)上午,海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关于茅台酒的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了解,被告人杨某和被害人贾某是同一小区的住户,贾某是一家烟酒行的经销商。去年6月份,杨某通过文峰大世界用积分兑换茅台酒的活动获得了两瓶茅台酒,他将这两瓶酒以3800元的价格卖给了贾某。尝到了“甜头”之后,杨某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此后杨某谎称,可以利用电脑外挂在茅台集团官网抢购茅台酒,然后通过向贾某发送微信截图、物流信息截图、诱骗贾某向其转账订购茅台酒。为了继续获取贾某的信任,杨某还设置了一个微信小号,冒充茅台集团的员工与贾某进行联系,并给贾某发送关于“订单”的截图,就这样贾某信以为真,多次向杨某转账订购茅台酒。

经查,自2020年6月26日起至2020年7月16日,被告人杨某共骗得被害人贾某人民币共计180万2900元。非法获得的这些钱,很快就被杨某挥霍,最终只退赔了被害人贾某10万余元。

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对被告人杨某判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同时责令杨某继续退还被害人贾某损失人民币170万。
(来源:《零距离》记者/路辉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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