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上放的是什么?”“烟花和鞭炮。”2021年3月29日上午,沿江所民警在对长江南京段乌鱼洲锚地附近水域锚泊船舶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艘散货船上竟然存放有烟花和鞭炮,这引起民警高度重视。
根据《船舶消防管理规定》,船舶不得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船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对船主进行了普法宣传,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船主深刻认识到携带烟花爆竹很可能威胁到船舶的航行安全,甚至威胁到靠泊港区的消防安全,随后其主动向民警上交存放的烟花爆竹,请求民警帮助其销毁。

沿江所辖区内的南京港龙潭港区是长江规模最大的集装箱港区,是南京地区国际集装箱进出口的唯一通道,是南京航运核心区,货物吞吐量极高,船舶来往频繁,沿江所民警在日常的船舶消防检查中也时常发现有船舶上的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管理不到位、消防培训不落实的问题,这也从侧面反映了部分船民消防安全意识的缺失。解决这个问题,不只需要民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与督导,更需要每一个船舶船民行动起来,自觉养成消防安全意识,严防消防安全事故。
民警在此再次提醒广大船民们,为了自身生命安全,为了港口航行安全,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不存储烟花爆竹,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培训,时刻铭记消防安全意识,不要等真正出现问题再追悔莫及!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汤安佶 通讯员/陈荣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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