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材料也“傍名牌” 江苏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

2021年03月26日 13:45:06 | 作者:范瑞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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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南京市江宁区一家企业向解忧帮反映称,他们产品被苏州一家企业侵权了,请求帮助,接到我们的线索后,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和苏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跨地域维权行动。

  南京法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前不久苏州又出现了一家名为苏州法宁格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不少客户误以为和他们是同一家公司,同时对方在质量上也可能存在问题。3月10日,记者与南京法宁格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苏州法宁格注册地常熟市进行探访,但并未找到该公司,于是南京法宁格公司工作人员拨打了对方负责人电话,对方表示,他的厂房在太仓:“你找我就对了,因为我们做了好多项目,这个是可以打擦边球的。”

  南京法宁格工作人员与记者又一同来到了太仓,一位自称苏州法宁格的工作人员出面接待,该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工程图纸上设计了“法宁格”品牌,他们就可以打擦边球,但是价格要便宜两三百块钱一个立方。

  价格太低,势必会影响产品质量,但是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有办法:“检测不过就塞个红包呗,你哪个项目上送检,资料员跟他们检测中心不熟啊,不熟你就自己想办法搞,有的检测中心我们直接塞个红包不就行了嘛,简单得不得了, 这个是小事情哎。”

  记者发现,这家厂里产品总共有七八个品牌,虽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代加工的,但是部分产品标注的生产地址并不是实际生产地址。3月11日,记者向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反馈了掌握的信息,局里决定,派出执法人员陪同企业赶赴苏州。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汤山分局局长蒋伶俐表示:“南京法宁格参与了两份国家标准的制定,说明这家企业在行业里面是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那么这家外地的法宁格用他的字号,就应该有搭便车的嫌疑,无论对南京法宁格的声誉还是对他的品牌,是有 一定的影响的”。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副科长陶孝巧则表示:“根据《商标法》第58条规定,将他人的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接到南京法宁格求助之后,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派出执法人员,与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共同来到太仓的企业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了解到,该厂房为太仓伯仕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并非苏州法宁格生产车间,那么,这家企业为何又会悬挂苏州法宁格的企业名称呢?太仓伯仕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这样表示:“是我们的客户,属于借用一下,他来拿我们货出去卖。”

  阻燃性能是环保保温材料的最重要指标之一,那么,价格低廉的保温材料又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呢?执法人员进行了抽检。太仓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艳新表示:“我们做笔录产品数量会体现在我们笔录里面,它这个批次总共有多少,我们做出来如果不合格,而他已经销售了,我们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计算他违法所得”。

  与此同时,苏州法宁格公司注册地的常熟市场监管局也展开了调查,经初步调查,该局表示,苏州法宁格公司之前并非这个名称,而是于去年变更了名称,在企业名称中添加了“法宁格”三个字。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沈阳告诉记者:“那么他这个行为可能存在了傍名牌的现象,他的这个行为有可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二项所指 的,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的行为。”

  常熟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进行深入调查,一旦查实苏州法宁格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其企业名称误导、混淆消费者,将会进行严肃处理。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沈阳表示:“我们局将会对他进行行政处罚,并将责令他改正变更他的企业名称。”目前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还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瑞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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