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4号),记者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由如皋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的“刘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向如皋市公安局投案自首,这是今年由如皋法院移送的第二个落网的涉嫌“拒执罪”犯罪嫌疑人。
2013年,刘某驾驶卡车行至山东某地,因当天大雾路况不佳,刘某驾车撞上路边大树,事故导致同车的扬州人成某落下终身残疾。
成某向事故发生地山东某法院起诉肇事者刘某,向其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损害赔偿,因刘某犯交通肇事罪被羁押,且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多次追加被告等多方面因素,导致案件审理期限延长,法院最终判决刘某向成某赔偿各项损失22万余元。
由于刘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2020年7月,成某向刘某的住所地如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的刘某已经出狱。执行人员依法对刘某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但刘某名下没有银行存款及不动产,名下唯一货车也在2013年的事故中报废,无法进行变现,且刘某长期下落不明,传票传唤未能到庭接受谈话及申报财产。
2020年8月,如皋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马跃带队凌晨出击传唤刘某,但未能找到刘某本人,只有其配偶周某独自在家中流泪哭诉,且无法提供刘某的联系方式。细心的执行干警现场发现了刘某的快递,这与周某自述“丈夫刘某常年在外”明显不符。此次突击执行后,执行干警又多次查找,均未发现刘某的踪迹。
2020年11月,执行局副局长杨益非带队,再次凌晨前往刘某家中进行传唤,仍未能找到刘某本人。执行人员依法搜查刘某住所时,搜出刘某所有的一条31.52克金项链并进行扣押处置,同时发现投保人为刘某、受益人为刘某本人及其子女的保单两份,两份保单的现金价值约为五万七千余元。
执行人员随即向保险公司调取两份保单的详细情况,发现两份保单详情属实且缴费情况正常,法院立即裁定冻结上述保单的全部可退保金额。
送达裁定时,保险公司反馈,案涉两份保单已经变更了投保人,原投保人由刘某变更为其配偶周某。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于搜查当日即申请变更保单投保人,根据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变更现场视频资料显示,刘某与周某并肩而坐谈笑自然,与周某陈述的“刘某常年在外”完全不相吻合。
刘某长期隐匿行踪,并恶意更改保单,企图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合议庭决定,依法将“刘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移送如皋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之下,刘某主动向如皋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对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转移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被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即将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执行案件仍在进一步执行中。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