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号上午,淮安市清江浦公安分局通报一起警情。3月22号上午,淮安市延安西路发生一起感情纠纷,警方到达现场后,女子却直接举报男朋友私藏管制刀具。
民警到现场后对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朱某女朋友称,朱某车内有管制刀具。民警对朱某的车辆进行搜查,发现车里有一把50公分长的大砍刀,已经开过刃了。朱某交代,这把砍刀是半个月前朋友存放在轿车后备箱内的,女朋友之所以举报,完全是因为两人感情出现裂痕导致的。
随后,民警将朱某移交至辖区派出所。目前,朱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零距离》记者/路辉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