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2日获悉,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河长办日前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双方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是一项重大工作创新,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建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美丽常州的重要举措。
当地检察机关表示,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协助推进河湖长制度落实,助推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推动全市重点河湖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高效利用,确保“河湖长+检察长”取得扎实成效。
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机制,聚焦河湖专项整治、河湖长效管护、提升河湖水质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手段,共同提升全市河湖治理和管护成效。
据了解,《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日常联络五项工作机制,通过五项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实现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要案件协同督导、重要工作信息及时通报,从而有效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合力。
同时指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为河湖长制体系有力拓展,必将进一步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为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鹏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