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为了赚点小钱出售银行卡,四年后,却因为这些卡被抓。今天上午,南京江宁警方通报了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也给大家提个醒,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触碰法律。
今年2月,在南京打工的男子王某发了工资,却发现银行卡被冻结了。工资取不出来,他向警方求助。
经查,王某的银行卡是被北京警方冻结的,南京警方和北京警方联系后确定,王某的银行卡确实是被北京警方冻结了,而且涉及的卡还不止一张。原来,北京警方在办理网络诈骗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嫌疑人实施诈骗用的银行卡,是王某的名字和身份证办理的。2016年到2017年,王某在十多家银行办理了70多张银行卡。
提及卖银行卡的事情,起初王某不以为意,他说:“我原来卖过银行卡。够明白吧?我把银行卡卖给别人了。”
2016年,王某刚来南京打工,手头拮据。在网吧上网时,一名男子自称可以提供快速便捷的赚钱方式,王某心动了。王某跟着这名男子,到南京多家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又到营业厅办理了一些电话卡,以每张50到100元的价格卖出。他当时也知道,这个行为肯定是不太好的,别人拿这个卡肯定不会是做什么正当的事情,但是没有想太多。
他没想到的是,这其中有5张卡被用于网络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30万元。他四年前卖出银行卡的行为,已经违法,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目前王某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网络诈骗中,嫌疑人为了逃避追查,使用的银行卡,往往都不是自己的,而是买来的银行卡。而那些卖出银行卡的人,大多数知道,买卡的人肯定不是做什么好事儿,只是自欺欺人地觉得自己没有直接从事电信诈骗,大概不算是犯罪吧?法律法规明确,这种行为涉及到帮助信息网络诈骗活动罪,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零距离》记者/谢炜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