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四部门联动检查 保障“她”的劳动环境

2021年03月08日 20:45:56 | 作者:施志鹄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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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卫生和谐的劳动环境。3月8日妇女节当天,苏州人社部门联合卫健委、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对苏州多家企业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女职工较多的电子、纺织服装、餐饮等企业,以及曾查实存在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大禹网络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新媒体IP孵化平台,共有1000多名员工,其中女性员工占比达65%。因为公司里女性员工较多,公司特别设立母婴室、心理咨询室等基础设施,方便女性员工日常需要,并且给予女职工每人500元的专项生育慰问金。此外,公司还设立《有爱基金》,基金池共100万元,为遇到困难的员工及时提供救助。

  “女性在我们公司占比比较多,也是我们的‘中坚力量’,特别是我所在的美妆事业部,女性达到8成。公司平时也会举办一些美妆的培训、汉服日、插画减压课等主题活动。今天是妇女节,下午公司也给我们放了半天假。”大禹网络科技MCN副总经理张洁群说。

  现场,工作人员主要检查了女职工劳动合同订立、社会保险等情况,以及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落实情况等。

  据了解,为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卫生和谐的劳动环境,今年2月25日至3月25日,苏州人社部门、卫健委、总工会和妇联四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为女职工提供多方面的保障和服务。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积极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指导,比如发放《苏州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小贴士、女职工特殊权益法律法规汇编、计生用品领取渠道等资料,提倡用人单位主动关爱女职工,为女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直属大队科员时悦扬说。

  根据《苏州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2020年10月1日实施)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录取、用工等过程中侵犯女性劳动权益的,人社等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可以会同妇联、工会等单位约谈用人单位负责人,督促用人单位限期纠正。

  (来源:江苏广电苏州中心站/施志鹄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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