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3月2日省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以六大专项执法行动,精准解决复杂环境问题 。
《计划》明确提出专项执法行动以“减污降碳、源头治理”为目标,以打击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充分体现计划性、导向性、规范性。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协调联动,始终紧盯环境质量难以根本好转的重点地区、难以稳定达标的重点企业和影响群众生活的重点问题,采取集中攻坚,精准解决一批复杂环境问题。
六大专项执法行动分别为:严厉打击废水偷排直排专项执法行动;扎实推进大气污染因子协同管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危废非法处置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监测监控数据和环评文件弄虚作假专项执法行动;生态环境问题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围绕六大专项执法行动展开。在内容上,每项专项行动分别明确行动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在行动方式上,采取强化督查、交叉互查、集中整治、重点攻坚等。
按照要求,下一步全省各地认真制定行动计划,实施全省统一的执法行动计划,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对于保证执法计划性,减少执法随意性,具有重要意义;不断推进协同联动,加强部门、区域间协调联动,保持与相关机构、行业协会密切配合,要减少执法检查频次,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切实保证执法效能;持续提高保障能力,要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监测监控,对重点监控网格实行精细化管理,配备各类先进执法装备,满足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需要,积极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热点网格、走航监测、自动监测、工况用电、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24小时严密监控企业排污。严格执行行动计划,严格控制专项执法行动频次和规模,切实减轻对基层日常工作和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坚持“非计划不行动”,2021年全省范围内开展六大专项执法行动(由生态环境部或省委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专项执法行动不计算在内),未列入全年执法行动计划的内容和企业,原则上不组织统一的执法检查。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鹏 陈超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