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早上8时许,徐州市交警支队大龙湖大队一中队民警李蕾,在汉源大道与昆仑大道交叉口高峰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厢式货车闯禁区,而当民警对其进行检查时又发现,该驾驶员竟然还一身酒气。
民警责令其靠边接受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周某某身上有浓重的酒气,且神情紧张。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数值为23mg/100ml血液,属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标准。看到结果后,司机懊悔的直拍大腿。
经询问,周某某承认昨晚和朋友在饭店吃饭期间饮用了五瓶啤酒,今天一大早送一批冷冻肉,觉得昨夜喝的酒,早上应该没什么问题,而且单位催的急,就赶着上路,没注意到货车禁行标志 ,没想到会被查到自己酒驾,为时已晚。
最终,该司机周某某被处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民警提醒,如果晚上喝酒,每二天早上一定不能开车,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