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大美江岸 南通启东这起案件入选江苏法院涉长江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03月02日 22:47:28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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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全省法院涉长江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由南通启东市人民法院办理的安联村村委会申请执行龚卫新清退长江滩涂养殖围堰案入选。

  2012年12月,龚卫新与启东市北新镇安联村村委会签订长期承包协议,租赁该村位于长江堤岸外侧50余亩池塘养鱼。因该围堰养殖破坏长江生态环境,2017年8月南通市河长制办公室发文要求拆除该鱼塘养殖围堰恢复长江滩涂原貌,此后启东市水务部门和北新镇政府多次要求龚卫新退出养殖将鱼塘交还村委会,但龚卫新置之不理。安联村村委会在与龚卫新协商未果后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启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保护江河湖海事关人民群众福祉,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龚卫新应无条件服从并退出鱼塘养殖,因龚卫新服从国家集体利益造成的损失,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向村委会主张补偿。启东法院遂于2019年4月22日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责令龚卫新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案涉鱼塘交还村委会。龚卫新不服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因龚卫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安联村村委会向启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经实地察看了解到案涉池塘中养殖的大量鱼、虾、蟹等水产品尚未捕捞,如强制清塘,可能会造成龚卫新较大经济损失。为督促龚卫新履行义务,同时尽可能降低龚卫新的损失,启东法院执行局一方面及时强制拆除了鱼塘附属棚舍和供电设施,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北新镇政府等部门共同做好补偿龚卫新的善后工作。经过多方努力,龚卫新最终于2020年12月中旬自行完成清塘,水务部门也及时将养殖围堰清除。目前案涉长江湿地生态正在恢复中。

  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龚卫新拒不清退围堰养殖破坏了长江生态环境,一审法院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没有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意识到本案的执行对长江生态环境及被执行人的利益均会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中恪守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情法并重,在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顺利执结该案,既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又递交了一份完美的长江生态保护司法答卷。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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