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保护、协同化治理 苏州姑苏法院启动 “大美太湖”司法保护主题活动

2021年03月01日 16:09:55 | 作者:施志鹄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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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3月1日),是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天,苏州姑苏法院太湖流域环资法庭“2021大美太湖”司法保护主题系列活动在苏州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启动。

  太湖是苏州及周边地区的母亲湖。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直接关系到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关系到美丽苏州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省唯一的太湖流域环资法庭,现场,苏州姑苏法院联合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滆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宜兴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资源联合保护机制的意见》,通过加强法院与渔政、农业等部门的多元联动互通,在实现捕贩运全链条打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证据鉴定体系、优化损害评估程序机制、推进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建立生态修复金收支监管机制等方面形成合力,助推所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促进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坚持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以及生态效果4个效果相统一统筹。同时加强两法衔接的跟行政机关,主要是渔政以及其他的环境保护机关之间的两法衔接,形成一个司法以及行政的衔接机制。”苏州市姑苏法院环资庭副庭长陈勇说。

  据了解,太湖流域环资法庭挂牌成立以来,先后审理了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环资案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不断提升。仅过去一年,就有1起案件入选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2起案件分别入选长三角地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江苏省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姑苏法院要充分发挥法庭集中管辖优势,完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环境修复、警示教育、法治宣传等功能,提升环境资源保护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苏州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之城提供更强司法保障。”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说。

  当天,还举办了“贯彻长江保护法,共同守护母亲河”鱼类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共10万尾鱼苗投放至太湖,对于优化太湖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据了解,《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一个流域的专门法律,对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促进长江经济带产业结构绿色改造、提升流域人居环境质量、保障长江黄金水道功能等作出重要规定。为更好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苏州姑苏法院太湖流域环资法庭还围绕非法捕捞专项打击行动,分别在苏州、无锡等地集中宣判了一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涉非法捕捞等案件,依法对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罚,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进行了有力震慑,进一步提升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太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影响力。

  “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牵扯面广、专业度高、关联性强,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太湖治理工作实现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努力创造更多环境资源一体化保护、协同化治理的‘苏州经验’。”苏州市副市长蒋来清说。

  (来源:江苏广电苏州中心站/施志鹄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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