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16吨河蚬 六被告被判实刑

2021年02月28日 15:08:55 | 作者:范涤青 淮安台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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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是3月1日,是《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的日子。为了有效保护生态,震慑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2月27号上午,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六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两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六名被告人还现场进行了增殖放流活动。

  2020年7月5日夜至6日凌晨,在无有效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证书的情况下,蔡某等六名非法捕捞者驾驶非法改装有吸螺机器的渔船,在淮安市清江浦区二河水域内非法捕捞河蚬,清江浦区渔业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执法。后经过现场称重,蔡某等六人非法捕捞的河蚬为16.04吨。因为河蚬属于极易变质腐败的水产品,后由清江浦区农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收购商变卖,16.04吨河蚬变卖货款为12800元。

  2月27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对该案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蔡某等6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当庭判处两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6人还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

  据了解,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鲢3000斤0.8万尾、花鲢2000斤2万尾、草鱼1800斤1.5万尾,总计金额3.84万元。投放的这些鱼苗可以有效保持湖泊生物多样性,促进水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

  随着3月1日《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清江浦区也将进入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渔政执法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违法捕捞。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蔡培刚 刘震坤 顾睿卿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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