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出事故受伤 自己负全责

2021年02月27日 16:37:32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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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一个灯亮了才能通行?这是个简单的问题但作答时却总有人“明知故犯”。今天,记者从南通警方获悉,近日,范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烟沪线与海安市海王线交叉路口由西向东行驶时,所驾车辆右侧与亦经该路口由南向北周某驾驶的苏FV**8Q号小型轿车前部右侧发生刮擦,后范某所驾车辆前部又与亦经该路口由南向北许某驾驶的苏FP**E2号小型轿车左侧发生碰撞,致范某跌倒受伤,三车部分受损。

  经民警调查发现,范某骑电动自行车行至事发路口时,此时交通信号灯呈红色。然而范某却无视信号灯,继续前行。

  碰撞发生了,事故导致三车不同程度受损,范某受伤。

  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范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导致事故的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周某、许某均不承担责任。

  电动车驾驶员范某不仅要承担自己的医药费用,还要赔偿两辆轿车的修理费用。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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