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1日起,27个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实现互联互通,启动试运行。对于市民来说,如何查询参保地是否已经开通该服务?哪些定点医药机构可以直接跨省结算?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否需要异地就医备案……近日,国家医保局就相关热点问题,做出回应。
三种途径可查询试点地区及覆盖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查询参保地是否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途径有三种。参保人可以关注国家医保局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导航栏中"我的医保"-"公众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统筹地区",进行查询,就可以搜索到已开通服务的地区。
第二种方法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进入"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查询"版块,再点击"试点地区情况查询"即可。
第三种方法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业务办理"-"异地就医"-"门诊查询"-"试点地区门诊开通地区查询"即可。
通过以上三种途径,还可以查询到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以及"联网零售药店"。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可快速备案
国家医保局明确: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各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不同,其他有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办理备案的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完成"快速备案"。
四种常见原因会报错 参保人仍可按原渠道手工报销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试运行一周,目前报错常见原因有:"参保地暂时未开通""参保人未备案""个人参保状态异常""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和存在"系统问题"等。若是个人参保状态异常,可以查询近期的医保缴费记录,如有断缴情况应及时补缴,补缴完成后,再次进行备案或者医保结算;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则说明不足以支付当次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若系统报错,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反映相关问题。国家医保局还提示,参保人员遇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报错情况后,仍可以按照原有报销渠道,手工报销。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许莹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