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常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行《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作为一部具有常州本地特色的地方法规,该条例针对常州市城市绿化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作出多方面规定。
据了解,《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经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自平表示,《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常州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也将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推进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江苏常州样板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蒋自平介绍,《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共五章、四十条,从规划对城市绿化建设的指导作用、重点区域建设项目绿化建设要求、立体绿化建设拓展城市绿化空间、绿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居住区绿化建设和管理规范、永久性绿地保护制度、城市绿化管理责任人制度、移植、砍伐和修剪树木的相关规范、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等九方面,对常州的绿化工作做出了全新的规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锋向记者表示,截至2020年底,常州市建成区绿地总面积预计达10906.12公顷,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预计达14.33平方米。而根据《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最新规定,常州的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在该住宅项目销售处公示绿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居住区显著位置永久公示绿地平面图。该条例规范了改变常州市永久性绿地的情形和程序,明确只有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国家批准的重大建设工程需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才能调整永久性绿地;规定移植、砍伐十棵以上或者胸径五十厘米以上的行道树,还应当提交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和专家评审论证结论;针对常州市古树名木资源匮乏、保护力度不够的现状,条例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保护古树名木,规定树龄五十年以上不满一百年的树木为古树后备资源。蒋锋举例说,近年来常州市园林绿化工作针对增添市民的获得感做了不少调整。如在红梅路的改造中,通过减少灌木增加空间,增加了市民的活动休闲区域, 把红梅路打造成了一条网红路。红梅公园的绿化也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对树木数量“做减法”,同时对树木品种与功能性“做加法”,增加了市民的游园空间与视觉效果,也大大提升了常州城市绿化的水平与品位。
记者注意到,《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树木上刻划、钉钉或者擅自拴挂;采花摘果、攀折树枝、窃取花草树木;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热水或者硬化树穴、树池;在绿地内焚烧或者擅自取土、堆物;擅自在绿地内种植或者放生、饲养、投喂动物;擅自在绿地内停放车辆;擅自在绿地内露营、烧烤、搭建;擅自在绿地内举办展览、宣传、演出、影视剧拍摄、商业摄影活动;在公园绿地非指定区域甩鞭、轮滑、放风筝等”。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吴建荣表示,城管部门将强化执法监管,保护绿化成果。《常州市绿化废弃物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也将在2021年年内出台。
(来源:江苏广电常州中心站/谢博涵 编辑/徐金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