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接到王师傅送来写有“情系农民工,依法传大爱”的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新区执法总队在年前帮助其讨回拖欠3年的工资共计10万元,自己在2021年终于过了个舒心年。
据了解,王师傅自2017年开始,受雇于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沿江街道某小区进行零星工程维修工作,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工资却一分也没有,经历了漫长的三年讨薪之路后,该公司拖欠自己的10万元工资一分也没要到。
接到王师傅讨薪线索后,新区执法总队联合沿江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对王师傅提供的工作记录、欠条等材料进行核实,并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提供材料。在约谈王师傅、分包公司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包单位南通某建设有限公司,欠薪人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后,确认王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存在10万元的欠薪。
欠薪单位表示,目前公司效益不好,无能力支付工资款项。总包单位负责人秦某表示,涉及该项目工程款已经全部结清给分包单位,拖欠的工人工资应当由分包单位进行支付,和总包单位无任何关系。
执法人员当场向总包单位负责人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是民工的合法权益,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经过3小时的沟通协调,总包单位负责人表示愿意先行支付欠薪,但受疫情影响,公司可能无法一次性支付所有欠薪。对此,执法人员转变思路,与总包方达成一致,签订还款协议分期付款,先行支付王师傅5万元,保障民工安心过年,等年后再支付剩余部分。
2月9日,拖欠王师傅的10万元工资终于全部结清。2月22日,王师傅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江北新区执法总队的帮助和协调表示由衷的感谢。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