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起被盗案的受害人,来所里配合案件的调查。不过,不久后,一副手铐就拷在了他的手上。当事人陈某有些懵,怎么回事?今天上午,南京建邺警方通报了这起抓到网上追逃人员的案件。
男子姓陈,今年1月底报警称电动车电瓶被盗。今天,他是接到了民警电话来配合案件调查。可是到了派出所后没多久,他发现气氛不对,情况有变,有河南的警方来调查一起诈骗案,而自己是嫌疑人。不是受害人吗?怎么成了嫌疑人了。
陈某问民警: “我现在就想知道我有没有犯法,这不是我自己来的嘛?”
原来,当时警方到现场调查陈某电瓶被盗案,依法登记了陈某信息,制作笔录,拟立刑事案件。几天后,办案民警接到了河南濮阳警方的电话,称通过系统比对出受害人陈某是他们受理的一起诈骗案的嫌疑人。陈某和前女友在濮阳时,没有经过前女友允许,偷偷操作前女友一些账号,透支了1万多元用于自己的开销。事发后,陈某逃到南京。陈某被河南警方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以配合调查电瓶被盗案为由,让陈某来到派出所。
对此,陈某交代,自己确实是拿了1万多元。主要是因为和前女友在一起时,花了不少钱:“我花了那么多钱,分手肯定想拿回来一点”。不过,这个“拿回来”的方法,显然是违法了。目前,陈某已被移交河南警方进一步调查。
(来源:《零距离》记者/谢炜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