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乱“挖人”!南京一公司因乱“挖”人一审被判赔9600万!

2021年02月07日 17:30:55 | 作者:刘舒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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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名城”是咱们南京的又一张名片。大家都知道创新过程中有一个关键要素就是“人才”,企业之间在人才竞争上十分激烈,不惜重金“挖人”。

  不过这得在法律范畴内才行,近期有企业因挖人不当被判赔9600万,这也是南京历年来此类案件中判赔数额最高的案件。今天(2月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详情,并发布了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的十项司法措施。

  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去年南京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291件。其中一起因竞争对手“挖人”导致技术秘密受到侵犯的案件具有广泛的警示意义。

  3家被告环保类公司在2016年前,并没有涉足“氨法脱硫技术”,通过不断招揽原告公司10多名骨干技术人员,掌握了这一核心技术,之后在多个招标活动中干扰了原告公司,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判处支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总计9600万。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周晔介绍,“审理后,法院依法全额支持原告主张的9500万元的请求,对于合理费用100万元也是都支持了。这样的判决体现了对原告享有的技术秘密依法予以维护和支持,同时也体现了我们最严格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

  周庭长表示,在《民法典》实施后,将按法律规定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挖人在社会是很普遍的现象,企业自己在平时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要有这样的保护意识,对相关商业秘密等采取保密措施。要提醒大家的是,《民法典》惩罚性的条款适用是需要当事人在案件中进行请求的,规制的主要是重复侵权、故意侵权、链条式侵权等比较严重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此外,今天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十项司法措施,包括打造知识产权标杆、营造人才安居乐业氛围、树立鼓励创新创业方向等措施。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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