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游子归心似箭,个别驾驶员“不管不顾”,即使警方三令五申不能超员,但总有驾驶员“铤而走险”,对超员的危害视若不见。
2月5日8时许,民警在G228国道3380KM+800M路段执勤时依法对一辆行驶至该路段的苏F5N**2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当民警打开车门时,车厢里挤满了人,后经清点,陆陆续续从车上下来了20人,但该车行驶证核载人数只有9人,超员达122%,更危险的是该车还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启东警方对鲁某某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记9分。民警对驾驶员鲁某某当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因其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已记3分,此次处罚结束后其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达12分,民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证。
春运路上安全最重要。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春运出行,切莫大意,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图一时方便、贪一时利益,将自己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盛建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