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月5日)从江苏省商务厅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截至2020年底,江苏累计认定295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其中,共有47家由世界500强企业投资。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修订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的文件,在认定标准、奖励资金使用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为吸引外资总部落户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
2020年,江苏省实际使用外资283.8亿美元,同比增长8.6%,按商务部口径,占全国的16.3%,规模保持全国第一;年度外资规模创“十三五”以来新高。
省商务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姜昕介绍说,江苏省利用外资呈现出“两稳三快”的特点,包括制造业利用外资占比稳定、主要外资来源地保持稳定,外资大项目增长较快、增资项目增长较快以及外资总部集聚加快:“全省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外资比重为39%,实际到资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1116个,同比增长18.6%,全省增资项目1413个,同比增长14%,乐金化学等一批项目累计到资均超亿美元,为稳定全省重点产业链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就外资总部而言,2020年江苏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36家,省商务厅外资处处长汤大军表示,这也说明外资企业持续看好江苏的投资环境。为抢抓国家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机遇,培育外资发展新动能,新修订的鼓励政策中,降低功能性机构母公司资产总额要求,针对服务业和制造业不同特点,对服务业领域企业设立功能性机构的,母公司资产总额标准由“不低于2亿美元”调整为“不低于1亿美元”。
“这也是积极鼓励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服务型的企业,特别是设立生产型服务业企业,在新业态新模式上有所创新。同时,在政策中也更加明确了要求在江苏持续经营1年以上,特别是对所在地要有持续的业务贡献,在江苏投资经营期间,没有重大的失信行为。” 汤大军说。
新政策中还扩大了奖励资金使用范围,规定企业所获开办补助的20%可用于人才引进或奖励;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可将增资扩能奖励资金的40%用于高管或技术人员奖励:“我们希望不仅是把总部留下来,更重要的是集聚高端人才、创新型的人才。”
在便利化措施方面,省各有关部门也将最新的便利化措施最大限度地适用到了外资总部,如对需要在江苏省长期居留的外籍员工,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对总部企业和研发中心的试验用进出口材料实施风险评估,分类管理,进一步方便总部开展研发活动,取消跨境资金池业务合作银行、国内资金主账户数量限制等等。
针对江苏省外资总部分布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苏南四市的特点,省商务厅表示,将强化分类指导,突出对自贸试验区的支持,鼓励苏南苏中苏北差异化发展总部经济,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出台市级外资总部经济鼓励政策。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