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4日),记者从南通法院获悉,日前,41位工人来到海门法院,领取了被欠了4个月的工资。

唐某某和他的40位工友曾在海门某企业务工,后因公司负责人间的矛盾激化,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行。他告诉记者,工资一直是隔两月领取,在2020年8月份领取了6月份工资后,就未领到过工资。期间,他们一直在公司上班到10月份。
因工资迟迟不发放,他们来到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11月5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审理此案,并于11月6日出具了裁决书,要求企业在15日内支付41人的工资。
裁决生效后,工人工资还是未能得到及时发放。41名工人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2月4日,海门法院执行局立案。因涉及41位工人工资,工资总额共计38万多元,海门法院高度重视,快速理清案情,在立案第三天就与相关部门开展协调工作。

在执行中,法官通过与企业新旧法人约谈了解到,该企业在外有较多账款还未收回。于是,工作人员快速摸排清楚相关企业,给7家企业发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38万多元的工资全部到位,法院在第一时间通知了41位工人领取了这笔工资。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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